上一屆推動的青年就業方案,嘉惠了剛進入職場的青年朋友,美梅一直關注這個方案的推動~~
桃園「青年安薪就業讚」方案增加桃園就業中心為執行單位
桃園市政府業於106年10月1日起接受勞動部委辦桃園就業中心,並開始辦理各項求職求才、失業給付申辦等服務,為擴大服務項目及整合資源於106年11月10日起增加桃園就業中心為「青年安薪就業讚」執行單位。
為協助本市青年穩定就業並享有穩定薪資待遇,同時協助事業單位解決人力招募困難之現象,市府推動「桃園青年安薪就業讚」就業促進方案,自103年實施至今已有3,958人次受惠,本方案經歷年評估修正,106年為擴大適用範圍,取消「初次尋職」之條件,放寬為「凡設籍本市未滿30歲高中職以上畢業之待業青年」,並調高事業單位提供之職缺每月薪資需達2萬4,000元(105年職缺每月薪資需達2萬2,000元),
另亦可使用「台灣就業通」上職缺做推介,藉以提升青年穩定就業率;另因106年10月1日起市府接受勞動部委辦桃園就業中心,為整合服務能量,本方案自11月10日起增加桃園就業中心為執行單位,凡符合資格之桃園青年或僱用單位,向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就業服務臺、中壢就業中心或桃園就業中心辦理登記,並經就服臺、中壢就業中心或桃園就業中心推介及符合資格審訂標準,即可申請本方案就業獎勵金及僱用獎勵金,相關方案內容資訊,可至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網站(http://oes.tycg.gov.tw/)查詢。